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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08 21:20:01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锦8篇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锦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 篇1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5月5日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的《县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以防为主、防范结合的原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落实职责

成立防汛防旱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唐先平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防汛防旱预案,拟定工作措施,指导督促防汛防旱工作的安全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分片包干,严格检查

按照“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全面负责”的原则,局划分四个小组,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全面监管检查工作。具体小组划分如下:

防汛防旱安全监管分组如下:

安全监管总指挥:

1、城区、濉河、汴河片

2、县淮河、怀洪新河片

3、县徐洪河片

4、小水库

三、加强纪律,全力做好挂钩单位服务

在加强防汛防旱工作中,各检查小组一定要加强纪律,增强责任心,健全防汛防旱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或旱情出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化解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中,我局挂钩石集乡,为全面配合做好石集乡防汛防旱工作,我局派林祥成副局长与石集乡联系,监察、大队具体配合石集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事宜,要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督促、带动石集乡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防旱防汛工作圆满完成。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区委关于组建群众工作团的实施意见,为切实推动群众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基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提升,现制定群众工作第二分团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做好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通过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引领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合力,引导和带领全区上下紧紧围绕“135”工程,大力发展经济、切实改善民生、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改善民生等“五大职责”,深入一线,集中精力抓重点、抓难点、抓热点、抓焦点、抓增长点,力争到首批工作团期末,完成下列目标:

1、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完善思路、出谋划策,并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参与招商活动20次以上,帮助招引项目5个以上;走访企业40家以上,服务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0个以上。

2、了解基层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改善问题,引导和促进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经济薄弱村修建道路5公里以上,积极帮助筹集资金参与危桥改造,解决部分地区长期困扰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开展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每位成员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以上,并实现期末脱贫。

3、主动深入镇村帮助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位成员每月走访村居4次以上、走访家庭10户以上,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开展联动排查,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

4、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尤其是直接事关群众利益的房屋征收搬迁、重大项目建设、夏季征兵、村两委换届、生态创建、现代农业发展、秸秆“双禁”等重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分工,制定计划(xx月xx日前)

召开分团全体人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分团内部进行分组,黄旭斌同志具体挂钩蒋垛镇、朱前军同志具体挂钩大伦镇、钟进同志具体挂钩顾高镇、丁奎、钱忠信二同志具体挂钩张甸镇,钟进同志兼职第二分团联络员,何剑同志总牵头,同时明确迅速奔赴基层,开展工作,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拿出各自工作初步方案,汇总后制定分团的整体工作计划,上报区群众工作团办公室。

(二)围绕职责,开展工作(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按照区委群众工作团赴基层动员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当好“四员”,力争到期末圆满完成上级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1、服务经济工作,当好“战斗员”.

经济工作始终是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经济工作。一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帮助招引税源项目。乡镇的财政赖以生存的就是税源项目,没有源源不断的税源经济,财政将难以支撑不断增长的刚性支出。明确各组成员在挂联期末必须帮助所在镇引进1个以上税源性工业项目,积极参与相关镇招商活动5次以上,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广泛收集招商信息,及时跟踪洽谈,为项目落户出谋划策。二是积极服务技术改造项目,促进转型升级。明确各组成员每月至少走访2家以上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技术、资金、用工等难题,促进企业产品提档升级,加快发展步伐。三是积极做好项目建设中各项服务,努力使项目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境评估、人员招录、技术培训、矛盾调处等各方面的服务协调工作,减少企业的非生产性支出和烦恼,使企业轻装上阵、快步发展。

2、致力社会民生,当好“办事员”.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我们第二分团做好群众工作的切入口,围绕基层危桥改造、通村道路、集体经济等实际问题,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充分发挥机关部门的职能、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帮助基层和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一是积极帮助基层筹措资金,解决部分路桥建设资金缺口问题。“路难走、桥难行”是普遍困扰通南地区基层和群众的一件难事和烦事,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帮助基层分析现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排出建设方案,分期实施。同时积极帮助出谋划策,通过财政拿一点、能人捐一点、群众集一点、村集体出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有缺口的,通过派出单位再支持一点的方式,着力解决建设资金难题,为基层群众实实在在做些实事。我们明确到挂联期末,在这方面各组均要有实绩。二是推动富民强村工程。通南地区的大部分村级经济都是空壳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对于全区而言也较低,我们将结合实际,引导和促进村级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盘活存量、建设标准厂房引项目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干部带领广大群众发展高效种养业项目,致富一方百 ……此处隐藏6772个字……>

2.河谷岸边陡坡带:

3.岩层稳定差易滑坡地带:

(二)重点防灾点

20xx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出的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御时间

1.春、秋绵雨期。绵雨季节,雨水长期浸润岩土或沿岩石裂隙渗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岩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发,容易造成河岸陡岩垮塌危岩危石滑坡、坠落。

三、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向林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构筑区、乡(街道)、村(社区)防灾网络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区发改局

(1)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对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区教育局

(1)组织排查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隐患)点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2)负责督促各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

3.区财政局

(1)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等。

(2)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因建设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坡、陡崖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

(3)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等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监督相关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评估、核实、统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危房情况。

5.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负责全区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及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检查与维护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督促公路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6.区水务局

(1)及时向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实时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2)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负责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发现隐患或险情时,应及时落实监测、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7.区安监局

督促矿山企业安全开采、科学堆放尾矿,防止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8.区国土资源局

(1)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组织编写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期间进行地质灾害汛期检查,指导、监督做好汛期内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4)对较大级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6)指导群测群防,组织监测员的培训,核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9.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乡(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

(2)组织基层群众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检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设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速报制度规定程序上报,并迅速撤离可能遭受灾害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3)负责编制辖区内已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独防灾预案,并安排专人定点、定时监测记录,按时报告。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由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对危险区内的群众宣传避险常识,告之报警信号、受灾时撤离路线、疏散顺序和避险安置点,并向当地群众公示。

(4)临灾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和协调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的避险安置和搬迁工作。

(5)负责治理辖区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6)负责辖区内灾情、隐患点的统计和上报。

(7)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10.其它各有关部门:

(1)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3)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1.“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编制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的防灾预案,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

2.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在汛期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危险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及时向周边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警戒标志,明确具体的防灾责任人,落实监测责任人员,建立以人员、财产转移为主的防范措施。

3.地质灾害发生时,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报政府办和区政府应急办),要及时赶赴灾害点现场,按规定程序启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高效的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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